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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二)》條款解讀以及對用工的影響與風險對策
【課程編號】:MKT041967
《最高院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二)》條款解讀以及對用工的影響與風險對策
【課件下載】:點擊下載課程綱要Word版
【所屬類別】:勞動關系管理培訓
【時間安排】:2025年09月17日 到 2025年09月17日1980元/人
2024年01月18日 到 2024年01月18日1980元/人
2023年12月21日 到 2023年12月21日1980元/人
【授課城市】:北京
【課程說明】:如有需求,我們可以提供《最高院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二)》條款解讀以及對用工的影響與風險對策相關內訓
【課程關鍵字】:北京勞動爭議處理培訓,北京勞動用工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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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背景
在2025年上半年全國法院受理勞動爭議一審案件43.6萬件,同比上升40.17%,勞動爭議糾紛呈現出爆發式增長。最高人民法院與人社部先后發布四批勞動爭議典型案例,供各級法院與勞動仲裁委參考。
2025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下稱《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二》),并將于2025年9月1日起實施。在新的裁判規則下,為厘清用人單位在《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二》出臺后的風險點,并提出可落地的指導性意見,幫助企業切實提升勞動關系管理的法典思維和勞動法律實務的技能,特舉辦本次培訓。
課程對象
人力資源相關工作者及企業中高層管理者等;
課程大綱
一、當前勞動爭議的特點及走勢分析
二、《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二》頒布的背景
三、《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二》逐條解讀
1、轉包、分包、掛靠、混同用工的勞動關系認定及責任承擔
(1)轉包或者分包的勞動關系
(2)被掛靠單位的勞動關系
(3)混同用工2、涉外國人勞動關系的規定
(1)外國人的勞動關系建立前提
(2)外國企業及常駐代表機構的主體資格
3、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規定
(1)仲裁時效
(2)排除情形4、勞動合同續訂、無固定期限及期滿后用工如何處理的規定
(1)關于視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關于連續訂立二次合同的認定
(3)關于勞動合同期滿后繼續用工的處理
5、提供特殊待遇后勞動者違約的處理——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賠償
6、競業限制的規定
(1)競業限制義務的設置前提及范圍限制
(2)在職期間競業限制義務
(3)競業限制的違約責任7、無法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情形
8、職業健康檢查的規定
9、違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期間的工資支付
10、社會保險繳納的規定
11、涉仲裁時效的規定
12、聘用超齡勞動者的法律性質認定及司法解釋的法律效力
四、《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二》給勞動用工帶來的十大影響以及風險對策
1、新規之下,超齡勞動者用工模式重塑與風險隔離
2、員工自愿放棄社保帶來的法律風險及應對策略
3、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爭議及應對措施
4、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的強制締約義務及應對策略
5、勞動合同期滿后繼續用工但未簽勞動合同的處理及應對6、職業病健康檢查對解除勞動合同效力的影響
7、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風險及應對策略
8、競業限制實務操作與應對策略
9、轉包、分包、掛靠中的勞動關系認定及責任承擔
10、如何正確行使時效抗辯權
五、典型案例互動分析
魯老師
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勞動保障報社法律事務中心主任,《勞動和社會保障法規政策專刊》執行主編。
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培訓中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就業促進會法律顧問、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主要致力于勞動法律的研究與實務處理,熟悉國家現行有效的勞動法律法規,了解并能夠靈活運用勞動政策法規在不同地區的差異,有效地維護企業與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主編并參與編寫有《最新勞動保障法律幫助手冊》、《勞動爭議處理指南》、《律師考試指南》等書。先后主持中國勞動報的精品欄目如《力波律師行》、《魯律師咨詢臺》、《HR診室》等法律專欄。
為中國移動、中國聯通、西安陽森、中原油田、中糧集團、人民日報、前程無憂、航天科工集團等大型企事業單位組織并講授的內部培訓,受到一致好評。